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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3日
新闻内容
第四版:晚霞·服务
汽水不应有肉眼能见的杂质
 作者:   浏览次数:6075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从种类上看:果味型汽水应是以甜味剂、香料调制成的汽水;果汁型汽水应是以甜味剂、鲜果汁等原料制成的汽水;可乐型汽水应是以甜味剂、蔗糖等原料制成的具有独特风味的汽水;咸味型汽水应是以甜味剂、精盐等原料制成的一种保健型饮料。

 二、从色泽及透明度上看:果味及咸味型,应以澄清、无色、透明或符合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可乐型应呈棕红色;果汁型应色泽鲜明、混浊适中,允许有少量果肉沉淀,不得有非果肉絮状物。

三、品味香气及滋味:均应香气纯正、滋味和顺,酸度适中,符合该品种应有的风味。   

四、从标记上看:各类汽水均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杂质,必须有明确的标记,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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