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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9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问政·回声
 作者:  浏览次数:1968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能北渝星城车位管理费80元一月,这一收费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据?
  市民:我在鲁能北渝星城买了一个车位,每个月都要交80元车位管理费。好像北碚其他小区也有这一项收费,不知道这项收费是否合理有依据。
  区发展改革委: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北碚鲁能北渝星城车位管理费80元/月,这一收费是否合理,或者有依据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住宅配套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住宅配套停车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按收费等级标准收费,都市区范围内的收费等级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第十一条规定,住宅配套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于物业销售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68号)规定,重庆市都市区普通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80元/位·月。
  二、关于交纳住宅配套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费的规定。《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全面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309号)文件附件《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四、《办法》的主要内容:(七)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物业服务费应由车位产权人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八)物业服务收费监管:建设单位应在物业销售时公示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要了解规约和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并受其约束”。
  北碚鲁能北渝星城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约定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80元/位·月,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车位产权人收取80元/位·月的车位物业服务费符合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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