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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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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版:关注
肺结核相关系列知识
 作者:  浏览次数:3179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肺结核核心知识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属于细菌感染。可以感染人体除毛发、牙齿、指甲、趾甲以外的所有组织和器官,但主要侵犯肺部,因此肺结核最为常见,占比80%以上。
  主要症状:咳嗽、咳痰两周以上为主要症状,有些患者伴咯血、午后低热、盗汗、乏力、消瘦、胸痛、呼吸困难等。
  传播途径:主要为空气传播,肺结核患者通过吐痰、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时喷出带结核分枝杆菌的飞沫核传播给他人。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肺结核高危人群主要包括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免疫低下的人群(儿童、老人、接受生物制剂/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HIV/AIDS人群、糖尿病患者)、尘肺患者等。
  二、结核病相关政策
  (一)肺结核患者优惠政策
  1、初次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提供胸片1张和痰涂片减免检查。
  2、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或耐药肺结核高危人群在区县级定点医院享受免费利福平和异烟肼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
  3、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治疗药品,在治疗全程中提供三次免费痰涂片检查,治疗疗程结束时提供一次胸片减免检查。我国肺结核诊疗优惠政策不受户籍限制,也就是说流动人口无论走到哪,都可以和当地居民一样,享有国家的诊疗优惠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抗结核药物对肝肾功能可能产生一定的损害,为了及时发现药物的副作用,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监测肝肾功能,而这部分检查的费用不在国家规划免费项目范围内。
  (二)结核病医保政策
  1、普通结核病医保政策在结核病患者治疗期间享受医保特殊病种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持特殊病种证,享受每年总额1000元定额报销。职工医保病人,持特殊病种证按照职工医保的要求进行报销。
  2、耐药结核病医保政策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耐药肺结核患者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居民医保基金对患者住院和门诊治疗的医药费用按照90%的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5万元/人/年。
  三、北碚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碚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地址:北碚区嘉陵村69号
  咨询电话:68863602

卫 生 与 健 康 专 栏
  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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