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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新闻内容
第A4版:副刊
公私分明 敬畏规矩
张培胜
 作者:  浏览次数:1138  放大 缩小 默认

  

  相传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为官极廉洁。一天晚上,他收到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一定是朝廷有什么要事,马上令公差点蜡烛阅读,读了一半他又让公差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家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们对此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里有一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的家属的情况的,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
  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这在许多人看来颇有几分“迂腐”,别说是用官烛看半封信,就是一封信、十封信、百封信,也不会有人去“斤斤计较”。因为用根蜡烛是再小不过的小事。可是就这么一件小事,这位州官却看得很重。可见他的头脑中,“公”与“私”的界限是多么分明。这告诉我们,做人做官都要以做到公私分明,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聆听这则故事,无疑是对当下官员的一次生动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查处的贪官来看,许多人“公”与“私”不分,把党和国家的“公”利,当作自己“私”利,想怎么就怎样,公然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比如,有些党员干部公然占有公家房产,长期不归还;有的用公车办私事;有的用公款租工作人员为自家服务;有的把自家装修费用拿到公家报销……诸如此类现象,表明这些领导把公权当成私权用,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在眼里。有的人被查处还大言不惭地说,这些都是自己该享受的待遇。这些无耻的观念和想法,败坏党的风气,破坏政府形象,背离民众信任,终将成为人们唾弃的对象。
  一些人认为,占有公家一点利益是小事。其实,这是思想认识上的根本错误,贪图公家的小便宜,时间久了,贪欲之心膨胀,就会贪大便宜,利用公权办私事,谋私利,对别人的行贿就会照收不误,甚至主动贪污索贿,置法律法规不顾,把自己送进了罪恶的深渊,人心无底就是这个道理。看看那些贪官,年轻时家贫,立志将来做个清官。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后,正常的收入不够用,这些人就打起了公家的主意,利用公权获得一点小钱财或一次小方便,亦或是一回私人办事,思想没有筑牢“公”与“私”分明概念,思想变质,把公权变成私权,变成谋取私利的手段,自己也会深陷囹圄,后悔莫及。看得出,公私不分的危害是多么多大。汲取教训,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是当下党员干部必须认识到的问题。
  “公”与“私”是两道防线。公是公,私是私,做到泾渭分明。工作和生活上,自觉遵循“公”“私”分别原则。是公家的东西,一丝一毫也不要占有,属于合理合法的私人东西,可以理直气壮的拥有。怀抱这样的心态做事,就会在工作细节、工作小事上明规矩知敬畏,一切按规矩办事,不拿公家一针一线、一枝一叶都是规矩意识,都是“公私”分明规矩。时间久了,自己的心中树立起了一座高墙,不占公家的利益,不拿公家的好处,更不会利用公权谋取个人利益。碰到贪腐行为主动拒绝,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做事,行得正,走得直,靠自己的劳动付出,获得正当的私利,心里踏实,心安理得,这是普通人都可以做得到的事情。关键是经得住诱惑,忍受得住寂寞,方是做到“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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