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籍女子刘某伙同他人,多年前流窜重庆主城区以小孩作掩护盗窃贵重貂皮大衣,到去年底才投案自首。日前,北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2005年11月19日临近中午12点,北碚城区一家经营高档服饰的商店里,很有些冷清。
突然间,5名女子涌了进来,其中一人还抱着个3岁左右的小孩。
她们四处转悠,一会儿看看这件衣服,一会儿摸摸那件衣服,还多次让营业员取下衣服给自己试穿,折腾了许久。
营业员见她们形迹可疑,起了防范之心。
不出所料,大约30分钟后,这伙女子终于下手了:其中一个突然手脚麻利地将一件貂皮大衣取下来,塞给旁边抱着小孩的女子。那名女子顺手将大衣塞到小孩身子下,若无其事地向外走去。
营业员赶紧追出去拉住她。
这一伙女子见势不对,立即丢下小孩和裘皮大衣,迅速逃走了。
2006年1月6日,这伙女子中的刘某归案,随后被取保候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刘某却借机逃脱监管,此后一直下落不明。
去年11月底,刘某迫于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据介绍,刘某与夏某、王某等4名同伙(之前已获刑)都来自四川遂宁。刘某供述,她们在2005年11月前后在重庆主城区流窜作案,先后偷了4件貂皮大衣。
她们是这样分工的:刘某与夏某专门负责将衣服取下来交给王某,王某则利用怀中的小孩作掩护,用外衣遮盖住偷来的衣服,悄悄离开。
经鉴定,刘某一伙人所盗的4件貂皮大衣价值1.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