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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8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问政·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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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碚万科物业费收取标准合理吗
  市民:我是万科金域华府洋房业主,按照最新版物业收取标准,最高不超过1.9元/平方米,但我们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为3.5元/平方米。物业表示说是超4星服务,我们要求出示超出费用的政府批复文件,但物业没有,仍然不降低物业费收取标准,请问我们小区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区发展改革委:市民您好!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5〕36号,2024年6月1日废止)第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住宅及配套停车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各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十一条规定,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的,建设单位应将物业服务方案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该文件规定,住宅超四级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建设单位将超四级物业服务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北碚万科金域华府小区,建设单位在销售前选择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为超四级,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在北碚区住房城乡建委(原北碚区房屋管理局)备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0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明确《办法》的适用对象为“适用于《办法》实施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办法》实施时,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的,在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经核实,北碚万科金域华府小区系实行市场调节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洋房(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您也可登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zggw.cq.gov.cn/)搜索查询该物业的相关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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