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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8日
新闻内容
第三版:民生·社会
广电总局:各电台电视台须删除“送礼”广告
 作者:   浏览次数:6319  放大 缩小 默认

据新华社电  近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广播电视送礼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

通知指出,一些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个别广告出现了送礼首选送领导上级有面子等渲染送礼的内容,且礼品中不乏名表、珍邮、金银纪念币等,传递了不正确的价值观,容易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来中央反复强调,各行业各部门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广播电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舆论环境。电台电视台作为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要充分发挥好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现代文明生活理念,率先垂范,严格自律,把清理送礼广告作为落实中央要求的实际行动和遏制送礼、收礼不良风气的具体措施,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记者获悉,为确保规定执行到位,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广告播出秩序。同时,广电总局还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通过潜移默化的有效宣传,增强正面引导效果,营造喜庆祥和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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