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广告刊例 | 进入主站
往期回顾
2012年05月22日
新闻内容
第三版:新闻
无偿献血者用血
 作者:据《重庆日报》  浏览次数:7025  放大 缩小 默认

91日起可在用血地先行报销

“献血容易用血难,献血简单用血繁”,一直是造成我市用血紧张的一大难题。520日,记者从市血液中心获悉,按卫生部要求,91日起,我市39个区县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下简称无偿献血相关人)在任一区县用血,其费用不再需返回献血地报销,而改由用血地先行报销。

按卫生部通知要求,我国各省份将推进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其中,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其费用由用血地先行报销,再由献血地向用血地支付。值得一提的是,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献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执行,而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的,由无偿献血相关人选择其中一个献血地的返还标准执行。

“我们刚刚收到了这一通知。”市血液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他表示,此前,市内各血站间缺乏无偿献血者信息联网系统,无偿献血相关人要用血时必须返回到献血当地报销。“今后就不同了,比如,某人在巫山县无偿献血,而他的配偶及家属在主城区用血,其费用可先在主城区报销,再由血站之间直接结算。”该人士表示,政策实行后,将缓解无偿献血相关人抱怨的“用血难、手续繁琐”等难题,以促进更多人加入到无偿献血中来。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热线:68863815 68319632 邮箱:bbb3815@163.com QQ:34428068 CopyRight 2009-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北碚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渝ICP备090118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