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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7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我区专项治理火锅类餐饮业“地沟油”
市民有效举报可获奖励
 作者:  浏览次数:1172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邓公平)“我承诺,绝不采购、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食品油脂……”4月13日,区食药安委组织召开火锅类餐饮业“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会,全区400余家火锅类餐饮业共同宣誓承诺拒绝“地沟油”,让市民吃得安全、放心。
  会上,区食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和区商委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据了解,为规范火锅类餐饮业经营服务行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今年3月起,我区分3个阶段,采取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重点暗访暗查、全行业推行“明厨亮灶”建设、加强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等12项有力措施,对全区火锅类餐饮业“地沟油”进行专项治理,促进火锅类餐饮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区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有奖鼓励业内和群众积极举报。对举报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按照上限实施奖励。被举报人因“地沟油”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举报人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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