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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1日
新闻内容
第二版:新闻
城乡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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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城乡医疗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健康和享受公共卫生的权益,运用政府财政资源和动员社会力量筹措资金,对患病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以缓解其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专项救助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区城乡常住户口的下列人员:

(一)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

(四)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五)城镇低收入老年人。即本人收入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六)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即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

(七)其他低收入人员。即城镇家庭人平月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7倍、农村家庭人平年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7倍的城乡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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