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整改单位,将与信用评定挂钩
日前,记者从区消防支队获悉,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我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据悉,今年以来,我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08起,财产损失近147万元。为了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本次专项行动采取消防支队排查重点单位,派出所排查列管单位,镇街排查一般单位的模式,对社会面有可能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逐一摸排,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进行临时查封;对逾期未整改销案及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并进行曝光;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排查发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一律书面报告区政府,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同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发改委、工信、工商、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依据。专项行动期间,市民可拨打96119热线举报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