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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1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问政·回声
 作者:  浏览次数:2131  放大 缩小 默认

  

  ●接房未入住是否需要缴纳全额物业费
  市民:我是蔡家岗街道曹家湾雅居乐星瀚雅府的一位业主,从接房至今,物业一直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2023年物业新政策对于接房未装修未入住业主的物业费缴纳请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区发展改革委:市民您好!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计费时间和缴费主体。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36号)第十八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除外。即您应从接房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关于未装修未入住物业服务费交纳标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36号)第七条、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住宅及配套停车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于物业销售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直接通过市场竞争合同约定,综上所述,我市目前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您在买房时,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予以书面承诺,并受其约束,如果合同双方对未装修未入住的约定了优惠政策,则执行相关优惠政策,未约定的,由双方协商。
  ●关于2023年购房契税补贴相关事宜
  市民:本人于2023年5月购买一套位于北碚蔡家金科金辉A区的房子(二手),根据政策是否享受契税补贴?如果有补贴,我该怎样完成契税补贴申请,可否提供相关流程?
  区住房城乡建委:市民您好!享受2023年重庆市春季房交会契税补贴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需于3月23日到3月26日期间办理网签或转移登记手续。二是需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税。三是需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退税流程将于2023年9月30日以后开展。目前,我区正抓紧制定相关的兑付方案,等制定完成后将通过中介、开发企业等方式告知购房业主。同时,也可以致电我委工作电话(023-60308729)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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