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51号)文件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
二、整治范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粮食储备等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五)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五、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96119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