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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北碚治理违建再添新规
3类逾期未执行行为将纳入失信记录
 作者:  浏览次数:3192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刘洪滔)8月16日,记者从区违建治理办获悉,为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依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违法建设当事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未执行3类执行文书的,将纳入其失信记录。
  据介绍,根据《通知》规定,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未执行区政府对存量违法建筑发出的《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筑决定》、区政府对在建违法建筑发出的《消除/整改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人民法院对违法建设案件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罚金类)这3类执行文书的,将纳入其失信记录。
  “在违法建设处置到位后,才会解除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失信惩戒措施,并在违法建设当事人信用信息管理期限达到3个月后,屏蔽并终止共享相关信用信息。”区违建治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区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违法建筑不仅侵害群众公共权益,破坏城市景观,也严重影响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次出台的查处违建新规,将违法建设整治与违法建设当事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挂钩,促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提升了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成效。
  区违建治理办呼吁,广大市民要遵纪守法,携手拒绝违法建设,持续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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