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小农、赵祺、刘小辉、王昱辞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吴佳斌辞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李家全
辞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1月29日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庆市北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小农、赵祺、刘小辉、王昱辞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吴佳斌辞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李家全辞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以上决定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