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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8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要闻
十二届北碚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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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区委批准,2020年9月中旬至11月下旬,十二届北碚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北泉公司、海峡公司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巡察组陆续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区委教育工委
  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贯彻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有欠缺。提前谋划教育资源区域布局有差距,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成效不够明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整治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不够坚决,纠治“四风”不够彻底,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督促指导基层学校加强国有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够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
  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不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督促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和街镇履职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聚焦民生关切重视不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效果不够理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好。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盲区,有效监督不够有力。

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入脑入心不够。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不彻底。履行住建行业常态化、精细化监督管理等法定职责有“落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制度执行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对国有资产缺乏有效监管,存在流失风险。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严格;聘用非在编人员不规范。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区交通局党委
  谋划和推动北碚交通发展不系统、不均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使命担当不足,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短板较明显。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阵地管理需完善。治超工作存在监管漏洞,廉洁风险较大。财务和工会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够逗硬。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和日常监督管理不够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对直属党组织监督不力,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旅系统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结合工作不紧密。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统筹谋划不够主动。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成效不明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规矩意识有欠缺,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对下属单位场馆运营管理监督指导不力。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宽松软”,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规范,非在编人员管理存在漏洞。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健康扶贫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阵地管理有待加强。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对基层单位项目建设和医疗机构的经营活动监管有欠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财务和工会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建存在薄弱之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和日常监督管理不够规范。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有差距。

北泉公司党委
  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园城带动”效果不够明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招商引资效果不佳,“三闲三效”工作推进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安全应急体系不健全。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项目直接委托现象较突出。设计类项目监管漏洞较大,景观绿化类设计项目存在较大廉政风险。调研类项目实施必要性研究不充分,调研成果作用发挥不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建基础工作较薄弱,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斗争精神有欠缺,监督执纪“宽松软”。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海峡公司党委
  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勇于啃“硬骨头”韧劲不足,“渝台交流”效果欠佳。主动担当作为有差距,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力度不足。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较大。财经纪律意识有欠缺,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党性意识不足,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的建设有欠缺,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探索不够。管党治党有差距,制度建设较为滞后。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梁亚荣,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章榕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反馈会,传达了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旭在听取十二届北碚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整改成效促进治理水平、治理能力提升,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整治有机贯通,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被巡察党组织要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认真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党组织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书记工程”来抓;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纪检监察组织不仅要整改涉及自身的问题,还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各被巡察党组织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三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要把抓巡察整改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动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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