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广告刊例 | 进入主站
往期回顾
2020年09月01日
新闻内容
第A4版:综合·副刊
房屋租赁风险防范温馨提示
 作者:  浏览次数:3679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市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的经营模式,引发各类合同纠纷和矛盾风险,在此提醒市民朋友警惕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选择正规且市场信誉度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机构备案或开业信息报送情况,对委托机构出租的房源,请核验房屋权利人(房东)与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了解周边租赁房屋市场价格和委托房源的出租价格、期限和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二是承租人向委托机构支付房租时,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方式(如月或季支付),注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以免因机构经营风险造成较大利益损失。
  三是租赁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建议下载使用《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仔细核对双方就补充条款约定的相关事项。谨慎签订含有“租金贷”“分期付”等金融产品的合同,注意查看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不合理减轻或免除责任、排除主要权利等内容。
  四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按照《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通过重庆市住房租赁信息平台或到辖区住建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北碚区住建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3-60308729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热线:68863815 68319632 邮箱:bbb3815@163.com QQ:34428068 CopyRight 2009-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北碚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渝ICP备090118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