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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6日
新闻内容
第三版:新闻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明治丧示范区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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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北碚城区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良好社会风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全区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内的丧事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一、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

城北方向以缙云山上山索道站为界、城南方向以冯时行路为界(含回龙花园等城市社区)、龙凤桥方向以煤安厂、火车站、朝阳桥为界内的城市区域以及蔡家岗镇的两江名居南社区、北社区划入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管理,主要含天生街道辖区、朝阳街道辖区、北温泉街道城区部分辖区(城北社区、郭家沱社区、新天花园社区、雨台花园社区、云清路社区、华光社区、缙云社区)、龙凤桥街道城区部分辖区(燎原社区、龙凤社区、兼善社区)、歇马镇城区部分辖区(状元碑社区)、蔡家岗镇城区部分辖区(两江名居南社区、两江名居北社区)。

二、文明治丧示范区内丧事活动管理规范

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办理丧事,应就近到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或指定的地点进行并遵守城市市容、噪声、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在办理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违规办理丧事活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本公告自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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