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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要闻
我区成功取缔一家水库﹃养鸭场﹄
 作者:  浏览次数:1302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霍吕)8月30日,记者从区法院获悉,该院联合区水利局等部门,成功取缔一起在水库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因工作人员多次前往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缔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配合。
  据介绍,位于我区柳荫镇西河村的工农水库总库容520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供水、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小(一)型水利工程。2011年,该水库被市政府确定为一级水源保护区,并作为江东片区饮用水源地,承担着15万人的供水任务。
  然而,多年以来,当地村民颜某一直在该水库里养鸭,对水库水质造成威胁,有关部门多次执法和上门劝解,但当事人均不予理会。
  今年,区法院主动从其他法院接过此案执行权,并会同区水利局对案件作了认真分析研判。工作人员多次入户走访协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详细阐述污染水质有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过多次耐心劝解,当事人逐渐认清了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于8月17日妥善处置所养鸭子,并对原养鸭场进行了平场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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