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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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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要闻
我区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
 作者:  浏览次数:1127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邓公平)日前,记者从区食安办召开的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区把“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不少于1家超市成功创建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据了解,为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区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全区符合条件的超市均可向区食安办提出申请,通过区食安办初审、市食安办审核验收和公示,得到认可的超市,将被授予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规定规格式样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
  会议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进行详细解读。据介绍,申报参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主体,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定行政许可,销售的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5种食用农产品齐全;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工作中,连续两年未发现超市因主观故意或管理不善造成销售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事件,并建有快检室,配有快检人员,具备检测农兽药残留等常见指标的能力等。
  会议强调,“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通过积极培育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区级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高度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动员组织超市开展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超市从源头到销售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少于1家超市成功创建为“放心肉菜师范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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