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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1日
新闻内容
第二版:新闻
城乡低保政策解答
 作者:   浏览次数:7047  放大 缩小 默认

七、为什么许多低保对象拿到的低保金要比低保标准低?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比如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20元,某家庭人均月收入200元,那该家庭实际得到的低保金每人每月只有120元。

八、低保审批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户主申请—村(居)受理—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张榜公示—镇(街)审核—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填发低保证、发放低保金。

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到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结束,应在三十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九、对低保对象是如何进行动态管理的?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城市低保家庭按ABC三类,实行动态管理。

A类家庭: 即“三无”人员和有重病、重残人员且家庭成员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每年复核一次;

B类家庭:即家庭成员和收入状况相对稳定的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

C类家庭:即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或灵活就业,收入可变性大的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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