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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新闻内容
第A1版:要闻
17个镇街全覆盖,矛盾化解成功率达98%以上
我区着力打造“驻所调解”工作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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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邝山山
  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往往拨打110,既增添了基层派出所处理非警务工作量,又分散了基层有限警力。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区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构建区级部门、属地党政、社会资源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联调”工作格局,在原有12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简称“驻所调解室”)的基础上,又成立了5个“驻所调解室”,有效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控制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贴合实际科学细化工作模式
  “谢谢你们的调解,我们家这么多天的问题解决了,现在终于能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近日,家住水土街道的但某一家为水土派出所送来“公平公正、依法调解”锦旗表示感谢。原来,前段时间,但某因遗产分配问题与家人产生财产分割、赡养纠纷。水土派出所驻所调解员邓小春得知此事后,充分发挥“大联调”模式功能,多次会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调解,说法明理,最终促成但某与家属就高达200万元的存款、房产等遗产分配、赡养老人问题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圆满解决困扰但某一家的问题。
  众人拾柴火焰高。“‘大联调’模式突出一个‘大’字,其内涵就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牵头协调、法院司法专业指导、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模式。”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便能集各家所长,整合资源、多跨协同,打造矛盾纠纷“发现得了、解决得好”的工作“全链条”。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区17个驻所调解室共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40人次,成功调解民事案件796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849万元,调解协议履行金额1683万元,成功开展司法确认案件14件,涉案金额235.56万余元,同比分别增长102%、42.14%、224.39%、195.26%、366.67%、504.02%,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8%以上。

整合力量建立警调多元队伍
  “我们民警对辖区情况熟悉,擅长做思想工作,而驻所的人民调解员熟谙法律法规,我们双方一起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很多时候都能事半功倍。”北泉派出所所长王明金说。
  “驻所调解”工作模式的顺利推进,离不开长远规划与统筹,也离不开优秀的工作队伍。近年来,区公安分局策动属地镇街,从人民陪审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退休村社干部以及派出所辅警中遴选41名政治素质高、有群众工作经验、法律知识过硬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并派驻到全局17个派出所开展矛盾纠纷调解。
  “去年2月,我被派驻到北泉派出所,和民警们一起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每当看到当事双方从针锋相对变为相逢一笑,我觉得很有成就感。”回想起近一年的驻所调解经历,北温泉街道的驻所调解员石仕能深有感触。
  “我们一直坚持推进队伍建设职业化,同时建立‘岗前+岗上+日常’的实用性培训机制。”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适能培训、专题讲座、实战演练等,今年共培训驻所调解员155人次。并建立由法院法官、司法局工作人员、民警、驻所调解员组成的工作群,及时交流分享工作经验,推动集中培训与针对培训相结合、知识培训与技能培训相辅助、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促进,快速让驻所调解员由“生手变熟手、熟手变行家”。

精进不休不断完善工作流程
  小小调解室,发挥着矛盾纠纷化解的大作用。“然而‘驻所调解’工作模式并不是‘生而完美’的,在实践中我们也在逐步完善。”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对派出所接报的纠纷类警情,先由处警民警先期依法依规核查、甄别,后按程序移交人民调解员调解,或由处警民警与人民调解员一同赴现场进行调解,并将调解成功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实施系统化管理,实现对案件全程查询追溯、量化考核。同时,职责范围也作了明确,治安类纠纷明确由民警组织调解,人民调解员协助;民事类纠纷则由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法律讲解,民警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疏导等工作。
  “调解”是基础,“案结事了”才是最终目的。对“驻所调解”达成的协议依规需要确认效力且群众自愿申请确认效力的,在驻所调解员完善手续报送区法院审查后,会依法予以司法确认,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司法执行效力。
  “2023年8月,分局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在蔡家派出所、北泉派出所建立全市公安机关首批‘诉调对接工作站’。”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工作站有区法院法官入驻,参与并指导派出所驻所调解员快速开展司法确认工作,打通依法调解“最后一公里”,为调解成功案件的执行套上法律“保护绳”。
  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在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期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驻所调解室”这一平台,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构筑“大联调”格局,不断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北碚”“平安北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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