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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8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要闻
市委办公厅印发15条具体措施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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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1版)4.少陪会。合理确定参会人员,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布置工作、听取意见等不需要决策的会议,可降低参会人员职级要求。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会议,一般只请成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一个单位只派1人参会。
  5.开短会。市级部门牵头组织的全市性会议,一般只安排一位市领导讲话,会期不超过半天;除会议有规定讨论事项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会议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确需现场交流发言的,每个单位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会、专题会等一般不超过90分钟。加强会前准备,除涉密、紧急等特殊事项外,会议材料应会前发放。讨论发言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作一般性工作汇报。
  6.开实会。增强会议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作出决策,防止久议不决;增强会议实效性,会议议定事项要限时办结,加强跟踪督办,防止决而不行。会议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搞刻意的传达不过夜,不搞同一事项同级多种会议反复研究。

三、着力优化调研
  7.多随访。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提倡不做方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先踩点、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多开展暗访随访,不看踩好的“点”,不看造好的“景”。根据主题和内容确定调研人员,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轻车简从,不干扰基层工作,不影响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8.摸实情。调查研究要坚持奔着问题去、带着效果回。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开展“蹲点式”调研,多到园区企业、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去开展“面对面”走访,听真话、摸实情。推进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提高决策科学性,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着力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9.减督考。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确保2019年市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80%以上,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市级各部门开展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开展,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统筹安排、联动开展巡视巡察、“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督查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党建考核等,推动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减轻基层迎督迎检迎考负担。严禁以调研指导名义变相开展或化整为零多次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10.多暗访。把暗查暗访作为发现问题、督促落实的重要手段,组建专业队伍,配齐专业设备,健全工作机制。选择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暗访。对工作作风等容易反弹的问题开展暗访和“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效。
  11.考实绩。强化结果导向、绩效导向,精简和优化考核指标,实施差异化考核,更加注重看实际效果、看群众评价。多采用第三方评估等不增加基层负担的方式评价工作,坚决纠正“痕迹主义”机械式做法,不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集中清理规范政务App、微信工作群等,不得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
  12.防推责。清理和规范“一票否决”和“责任状”“承诺书”等事项,对中央层面和市委、市政府无明文规定的一律撤销,对市级明文规定设立的重新评估,凡无实质意义的一律撤销,防止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
  13.少评比。集中清理和规范评选评比表彰和各类创建达标活动,对未按规定审批的一律撤销,对确需保留的尽量整合。对违规开展评选评比表彰和创建达标活动的,依据有关规定精准问责。

五、着力加强保障
  14.建机制。加强发文、开会、督查、考核等动态监测、预警提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市级层面文件制发和会议召开情况实行季度通报。统筹安排领导下基层调研活动,各单位对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调研通盘统筹,防止扎堆调研。各级办公厅(室)要履好职、尽好责,严格管控好各类会议、活动、文件,提高审核把关能力。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监督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发文限额的重要方式。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纳入巡视巡察和督查内容,加大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曝光力度,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15.强统筹。市级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负责推进落实,每季度检点通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落到实处。
  (原载2019年5月27日《重庆日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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