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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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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新闻
新交规三大误读 北碚警方解释辟谣
 作者:   浏览次数:6509  放大 缩小 默认

副驾驶座乘员没系安全带要扣分?副驾坐未满14岁乘员也要扣分?刚刚实施的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随后,这样一些说法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对此,北碚警方透露,这些说法都存在误读。

误读一:副驾驶座不系安全带扣分

新交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辟谣:新交规的这一条规定只针对驾驶人,而且前提是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对于副驾驶座上乘客的要求则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四章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副驾驶座乘客没系安全带的,对该乘客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误读二:副驾坐未满14岁人员扣6

新交规:无此规定

辟谣:在新交规中,并无关于小车副驾驶座上乘员年龄的限制。对于乘客有年龄限制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摩托车的条例: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误读三:开车吸烟将被扣1

新交规: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辟谣:现行的交规中并无对开车吸烟的详细解释,但在新交规中明确提及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严格来说,吸烟也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应当参照此条例来施行。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行为的,一次记2分,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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