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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0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春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作者:  浏览次数:1161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四不准”
  驾驶员行车中要搞好自我情绪及身体的调节,增强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针对春季气候多变的特点,冷静思考面对,处理好每个情况,切记不急不躁,始终把安全预防放在第一位。
  1、不准违章超车。超车时,待前车让车后,对面无来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超越。发现对面来车,切不可产生冒险侥幸心理,凭自己的一时冲动,高速“插空”,低估对面车辆、被超车辆车速,造成无路可走,引发事故。
  2、不准超速行驶。超速行驶会大大延长车辆的停车距离,影响车辆的稳定性,使制动安全距离延长,并且超速驾驶影响驾驶员的视觉,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不能作出准确判断,以致难以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置情况,从而造成事故。
  3、不准在饥饿状态下驾车。在饥饿状态下人体内血糖降低,到一定程度就会头晕眼花,疲劳乏力,注意力不集中,直接影响到驾驶者的反应能力,成为交通安全的事故隐患。
  4、不准违法经营。《刑法(九)》修正案加大了对超员、酒驾、危险品上车、假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不仅要吊扣驾照、进行经济处罚,而且要处以三到七年有期徒刑。有关安全法规要求,对造成亡人事故和严重安全隐患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并设立职业禁入标准。敬请广大驾驶员增强遵章守法能力,自觉规范安全行车行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待续)
北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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