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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30日
新闻内容
第A1版:要闻
今年5月全市三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将互认
市九院和区中医院成首批实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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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3月26日,记者从区卫生计生委获悉,从今年5月起,全市将分两批实施市内三级医院、市级医学影像临床重点专科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避免重复检验检查。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和北碚区中医院在第一批次互认检查检验医院之列。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同级医院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实行互认,下级医院认可上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医联体内医院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这些互认结果涉及临床多数检验检查。”区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比如血常规、胸片、CT、核磁共振等均可比照执行。按照要求,经原医疗机构诊断,符合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的,应在报告右顶部注明“HR”,作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标识。
  据介绍,全市将于今年5月启动第一批次互认检查检验医院,包括所有三级医院、市级医学影像临床重点专科医院。第二批次将于今年10月启动,包括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还有及医联体内医院间的结果互认。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检查只做一次就完事了。该负责人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互认限制:一是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二是检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三是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四是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验检查的;五是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六是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七是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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