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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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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版:要闻
我区在派驻检察室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属全市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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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秦廷富)3月29日,区检察院在水土高新园派驻检察室正式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成为全市检察机关首个在派驻检察室设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今年初,区检察院被重庆市检察院确立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全国试点基层院。此次在派驻检察室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其目的是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触角向基层农村延伸,工作面向民事行政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拓展,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享受到司法的阳光。
  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6年开始,该院就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在公诉科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2017年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作为“未检”专门办案机构,确立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多年来,该院通过“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式,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专业化。
  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平稳趋势,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数量则上升明显。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盗窃、校园欺凌和寻衅滋事案件等方面。从发生地看,一半以上的案件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和偏远的农村。
  我区江东片区20万人口,既有高新技术产业园,也有偏远的农村,但因距离区检察院位置较远,当地未成年人可能存在不能及时获得自护知识、心理咨询、帮扶救助等服务的情形。
  北碚区驻水土高新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叶玲玲表示,在派驻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在全市尚属首例。该检察工作室将在地理位置上、心理距离上打通联系未成年人“最后一公里”,在民事权益保护、社区矫正、法治宣讲、帮扶救助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我们将到学校和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该检察工作室检察官龙安静表示,针对农村的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差的现状,重点对校园欺凌、预防性侵、预防毒品犯罪、青春期犯罪等进行宣讲,同时主动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线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支持起诉。“比如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监护人监护权条件的,我们可以对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事案件予以支持起诉。同时主动发现侵害儿童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并对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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