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广告刊例 | 进入主站
往期回顾
2017年11月21日
新闻内容
第A1版:要闻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
歇马镇虎头村和区检察院获殊荣
 作者:  浏览次数:1363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霍吕)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等获奖名单,我区歇马镇虎头村与区检察院分别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与“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据悉,歇马镇虎头村近年来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及广袤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该村也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据介绍,该村制定了符合村情、民情的《村规民约》来规范村民的言行举止,定期开展“五好家庭”“好邻里”等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完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林果园文化大院等阵地建设,积极培育民间文艺骨干,丰富文化体育活动,以此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区检察院2008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近年来,为争取创建更高层次的全国文明单位,区人民检察院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丰富创建活动,打造“莎姐”青少年维权品牌,开展“帮扶助学”活动,积极参与我区文明城市建设,开展“碚家有礼”主题实践活动、“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活动,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热线:68863815 68319632 邮箱:bbb3815@163.com QQ:34428068 CopyRight 2009-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北碚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渝ICP备090118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