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农民冒充公安特勤假装为人追讨欠款,并以此先后47次骗取同一受害人现金86000余元。日前,北碚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农民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责令退赔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被告人王某家住农村,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9年2月初,他假冒当地公安派出所特勤,到湖北省枣阳市向经营石英砂加工销售的业主追逃欠款。在此过程中,他认识了被害人周某,并说自己是特勤,善于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为人追讨欠款,因此很快就获得了被害人周某的信任。
随后,被告人王某按照预谋,不断向被害人索要所谓的劳务费,并在短短的时间里,先后47次骗取被害人现金86000余元。并将所获赃款全部挥霍耗用。
去年底,被告人王某经公安民警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