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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7日
新闻内容
第四版:健康·服务
乘坐火车不应携带的物品
 作者:   浏览次数:6650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乘坐火车时,应注意,以下东西不应携带上火车:

1、气体打火机,安全火柴。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香水、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酵、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爆炸品类:雷管、导火索、炸药、鞭炮、烟花、发令纸、礼花、摔炮、拉炮、砸炮等。

4、易燃液体类:酒精、松节油、汽油、茶油、香蕉水、强力胶、汽车门窗胶、环氧树脂、油漆、皮革光亮剂、显影剂、印刷油墨、刹车油、防冻水等。

5、压缩气体:打火机气体、液化石油气、甲烷、乙炔等。

6、腐蚀性物品:硫酸、硝酸、盐酸、双氧水、苛性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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