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晓隆)12月19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决定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12月25日至29日召开。
区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全会认真听取了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十一届区委工作报告(讨论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同意将报告提交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
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区纪委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