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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0日
新闻内容
第一版:要闻
什么样的建筑违法了?
 作者:   浏览次数:6033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为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三)

问题7:违法建筑能否办理产权登记?

282号令第十七条: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类登记手续。

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及时对该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进行限制。

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其违法情形消除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解除限制。

解读: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的,该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将受到限制。

问题8:违法建筑能否作为经营场所?

282号令第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许可或者备案等手续的,公安、文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已经办理的,应当依法撤销。

解读:违法建筑不能用于经营,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许可或者备案等手续的,不得办理;已经办理的,应当依法撤销。

发现违法建筑,请可拨打举报电话:63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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