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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2日
新闻内容
第一版:要闻
花骨朵需要精心呵护
 作者:记者 尤艳霞  浏览次数:6180  放大 缩小 默认

——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诞生记

今年10月,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如今两个月过去了,该庭的设立成效如何?近日,记者走进区人民法院,一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的来龙去脉。

初衷: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众所周知,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关注他们的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近年来,未成年人侵财性、暴力性犯罪时有发生。为此,区法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及行政案件。该庭庭长陈薇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把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放在一起审理,能够对他们起到更好的教育作用,也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增援:广纳未成年人教育主体

为破解人力不足的困局,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将学校教师、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人员、经验丰富的基层工作者纳入人民陪审员序列,同时加强监护人在庭审中的教育功能,丰富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主体、视角,提升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力量;另一方面规范判决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方法,并形成了未成年犯罪教育“四问法”:一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二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产生的原因“为什么”, 三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造成的危害“会怎样”, 四问未成年被告人今后人生道路“怎么办”。通过“四问”未成年被告人,给未成年罪犯提供了有效的教育途径。

审理:严守程序规范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每一个案件庭审前,都要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征求未成年人被告人意见,要求监护人或未成年保护组织在场监督;庭审中要求法警为羁押未成年人解开械具,并在判决后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教育,这些措施是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罪犯审理的特别要求,切实减少未成年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心理负担,提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教育实效性。

未来:跟踪教育未成年人罪犯

在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后,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将会对未成年罪犯及其亲友一一进行实地或电话回访,了解未成年罪犯思想动态,交流未成年人教育经验、困难,时刻给未成年罪犯敲响警钟,形成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长效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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