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富金一行参观了区检察院案管中心,认真了解了案件管理流程,并就案管中心筹建、工作成效等作了详细询问。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其核心是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2012年11月,我区投入50余万元,建成近400平方米的区检察院案管大厅,并配备涉案财物保管室、律师阅卷室及扫描打印室等专门用房及LED显示屏、扫描仪、激光装订机等设备,确保了案管中心的规范运行,使区检察院该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基层检察院的前列。
区检察院自成立案管中心以来,以强化日常管理、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为主要手段,对纳入案管系统的案件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做到了事前有提示、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查,促进了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切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戴富金说,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硬件设施完善,案件管理规范,工作绩效明显,为开展好相应工作奠定了基础。希望区检察院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有关要求为指引,发挥好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深化认识,强化责任,为依法治区作出贡献;以点带面,规范发展,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燕、董江民、邓吉、张遇鸣、胡湧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