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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9日
新闻内容
第一版:要闻
10月1日起我市实施企业年报制度
 作者:重庆日报  浏览次数:6158  放大 缩小 默认

社会公众可查企业信息

101起我市实施企业年报制度

实行了二十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将正式被“年报制”取代。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我市将于10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届时,所有企业的年报信息都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过去,每年31日至630日,几乎所有的中国大小企业都会忙着同一件事——准备年检材料。这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对企业进行年度性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即所谓的“年检”。

这一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制度,今年将被更为便捷的“年报制”所取代。今后,企业只需在每年年初至630日期间,通过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网上自主填写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内容既包括企业地址、员工人数、经营规模等基本信息,也包括股权转让、动产抵押、行政处罚等动态信息。这些信息,同时向社会公示。

为防止企业弄虚作假,实行年报制后,工商部门将随机摇号对市场主体的企业年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3%。凡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该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年报公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今后,市民可随时查询相关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市工商局副局长帅宗见称,从年检改年报,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目的就是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据了解,由于此次新条例实施较晚,2013年年报报送时间调整为今年101日至2015630,2014年年报报送时间为201511日至2015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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