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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新闻内容
第三版:新闻
喝了两场酒竟开车上路
 作者:通讯员 陈远鸿 于大钊  浏览次数:5929  放大 缩小 默认

撞车“私了”未成被举报

一桩因酒后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本想花钱私了,无奈对方狮子大开口,私了未成险被敲诈,后被举报。近日,北碚区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依法查处一起涉嫌酒后驾驶的案件。

89凌晨,北碚交巡警支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自己停在公路边的轿车被另外一辆轿车撞坏,对方驾驶员喝了酒,撞车后不愿赔偿并想驾车离开。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驾驶员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38mg/100nl,初步认定李某系醉酒驾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机动大队民警立即将驾驶员李某带到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提取静脉血,并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驾驶员李某当天晚上分别在渝北区和北碚区喝了两场酒,共计“畅饮”十几瓶啤酒。酒后的李某已经处于严重的醉酒状态。为了不被查出酒驾,李某根据以往经验,自以为多喝点矿泉水稀释一下酒精浓度就“万事大吉”,然后再嚼一点口香糖就不会被查出酒驾,于是,驾驶一辆银灰色奥迪前往北碚城南一家超市购买矿泉水和口香糖。就在李某行驶途中,撞到停在路边的一辆东风标致轿车,造成轿车左车门受损,轿车驾驶员贺某当时正在车旁。当李某下车查看后,极力想和贺某私了。但贺某看到李某系酒后驾车就向李某索要1万块钱,说否则自己报警。李某和贺某“理论”起来,“理论”不成后执意要开车离开。李某被贺某拦下后报警。

经审查,李某对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一直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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