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近日出台《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专项方案》,针对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6项扶持措施。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尹华川介绍,在这16条扶持政策中,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制定了4条措施,包括信贷倾斜、融资扶持、风险补偿等。
各商业银行每年要单列信贷计划,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和微企融资性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在2%以下的新增担保发生额,由市财政补助担保机构0.5%个百分点,市属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融资性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控制在2%以内。
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微企可申请15万元以内两年期创业扶持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市财政给予银行1个百分点奖励。(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