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邝山山)“喂,110吗?有人在嘉陵江边使用串钩锚鱼,你们快点来呀!”近日,澄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嘉陵江边非法捕捞。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明知当前为禁渔期,仍抱着侥幸心理,来到陵峡路林家河口富皇下河路的嘉陵江边(禁渔流域),通过“锚鱼”的方式非法捕捞四条鲤鱼,经称重共15.3千克。经区农业农村委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时使用的渔具为禁用渔具,且危害性较大。目前,刘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自3月1日进入禁渔期以来,区公安分局食药环支队指导各派出所广泛收集非法捕捞线索并加强办案指导,联合渔政执法部门连续破获“电鱼”“毒鱼”“武斗竿锚鱼”“真饵复钩钓鱼”等多起在嘉陵江干流北碚段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案件。目前已刑事立案5件,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渔获物100余斤。
“春季是鱼类繁育的黄金季节,也是非法捕捞的易发高发时期。我们将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水域,持续发放宣传资料,加大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实现禁渔相关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区公安分局食药环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支队将常态化开展巡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强化禁捕综合整治,推动长江“十年禁渔”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