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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9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重庆市首例产品质量类集体诉讼案件在我区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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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邝山山)3月14日,重庆市首例产品质量类集体诉讼案件在我区歇马街道人和村开庭审理。
  据悉,2022年12月,谢某均等12名消费者在歇马街道某农资公司购买了柑橘保鲜剂,使用后仅1个月,3万余斤柑橘陆续出现霉变腐烂现象。经向农资公司索赔,农资公司辩称保鲜剂质量问题应找生产方解决,消费者维权遇阻,遂于2023年7月投诉至区消委会,希望协调农资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烂果损失。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委会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区消委会决定支持12名消费者集体诉讼维权,并择取谢某均作为消费者代表先行起诉。
  庭审现场,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事项,按照庭审程序开展陈述请求、争议答辩、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区消委会出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最终当庭判决,由被告农资公司退还原告谢某均用于购买保鲜剂的货款280元,并赔偿原告谢某均4000斤烂果的损失6000元。
  “此次庭审通过‘就地庭审、以案说法’的方式,为农民消费者带来一场产品质量消费维权普法课,也为经营者补了一堂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警示课。”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蒋燕说,区消委会将充分发挥“示范判决+集体调解”的优势,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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