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玉婷)1月2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即日起至3月31日,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主次干道、跨江桥梁、隧道、立交、城市快速路等城市道路,开展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专项行动,保障城市道路管理规范有序与畅通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适用的交通事故类型为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受损后无法移动的除外)。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先行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撤离现场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处理。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直报保险公司理赔或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的使用交管“12123”App在线报警处理、拨打“110”报警处理或前往交通事故快处服务点进行处理。
据了解,发生交通事故后,若事故当事人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阻止他人撤离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罚款,造成交通堵塞的还将处以暂扣驾驶证一个月。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逃逸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