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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我区放流34万余尾名优鱼苗
 作者:  浏览次数:2869  放大 缩小 默认
12月9日,工作人员在放流鱼苗。

12月9日,工作人员在放流鱼苗。

  1212月月9日,工作人员测量鱼苗长度。

  1212月月9日,工作人员测量鱼苗长度。


  

  本报讯(记者 田济申 文/图)为加快恢复嘉陵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优化渔业资源种群结构,修复嘉陵江水域生态系统,12月9日上午,我区在嘉陵江正码头组织开展2022年增殖放流活动,将34万余尾名优鱼苗放流嘉陵江。
  据介绍,此次增殖放流共计选取胭脂鱼、岩原鲤、中华倒刺鲃、长吻鮠和瓦氏黄颡鱼5种嘉陵江珍稀特有品种鱼苗。其中,胭脂鱼和岩原鲤属国家二级保护水生生物,中华倒刺鲃、长吻鮠和瓦氏黄颡鱼属嘉陵江特有品种。为确保此次增殖放流鱼苗的数量及质量,工作人员在放流前对各类鱼苗的品质进行了仔细检测,确保鱼苗符合放流的各项要求。
  “我们希望通过举办增殖放流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科学增殖放流的重要性,加快恢复嘉陵江鱼类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嘉陵江水域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委四级调研员李成林介绍,下一步,我区将按照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嘉陵江鱼类渔业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嘉陵江北碚段全长45.1公里。近年来,我区在嘉陵江流域累计投放各类鱼苗近500万尾,其中胭脂鱼、岩原鲤、厚颌鲂、中华倒刺鲃等珍稀特有品种占30%左右。除此之外,我区还通过铺设人工鱼巢、打击非法捕捞等措施,助力嘉陵江渔业资源恢复,有效改善嘉陵江水域生态环境。
新闻链接:

如何科学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是指采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鱼、虾、蟹、贝等亲体、苗种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它不仅能够修复渔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还有助于保护濒危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那么,增殖放流应该注意什么?我们又应该怎样科学地参与这项活动呢?
  1.放什么?
  通常,放流物种主要包括三类:主要经济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在主要经济物种当中,有淡水的如“四大家鱼”;珍稀濒危物种当中,比如中华鲟、大鲵、胭脂鱼、岩原鲤、长薄鳅等;地方特有物种则包括厚颌鲂、中华倒刺耙、长吻鮠、瓦氏黄颡鱼、铜鱼、大鳍鳠等。
  2.怎么放?
  放流活动要采取科学文明的方式,要贴近水面放流,有条件的应采用滑道等设施,减缓苗种受水体冲击,减少机械性损伤,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放流方式,确保放流效果。
  3.注意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避免放流一些可能造成危害的外来物种,常见的如巴西龟、清道夫、鳄龟、雀鳝、牛蛙、福寿螺等。同时,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育的水生生物,应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社会各界也要关爱水生生物,不在放流水域非法捕捞。
  4.咋参与?
  国家鼓励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参与增殖放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适当方式给予宣传和鼓励。公众可以通过认购放流苗种、捐助资金、参加志愿活动、自行放流等方式参与放流。对自行开展规模性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北碚区报备联系电话:68289725。
  5.咋处罚?
  在嘉陵江流域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的,由区农业农村委责令限期捕回,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区农业农村委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负面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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