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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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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坚持第九版 落实二十条 优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举措
我区多措并举织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网”
 作者:  浏览次数:2309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兰天)11月以来,我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区多措并举,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力度,用实际行动织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网”
  据统计,我区11月共发放社会救助金697.4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0.93万人次。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0.67万人次、共计406.5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0.26万人次、共计259.6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90人次、共计31.35万元。同时,开展社会救助审批工作,新增社会救助对象248人。
  此外,我区针对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含大学生)实施临时救助,同时也包括生活在我区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非我区户籍人口;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和易致贫返贫人员等困难群体,我区以低保标准的2倍为标准,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其他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临时救助。
  疫情期间,我区还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高申请救助办件效率,以线上家庭经济核查为主,对申请临时救助对象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致贫返贫人员,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1000元以下临时救助由镇街“先行救助”。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急难型临时救助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同时,优化社会救助帮扶服务,通过区“四级五方”、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平台、24小时救助热线等工作机制,线上线下主动发现行动不便或无法外出的困难群众,建立有困难需求的高龄、残疾、重病等独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关爱慰问台账,实施救助帮扶。现已有116名困难群众纳入需求关爱台账,帮扶45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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