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洪滔)5月27日,在由区医保局组织开展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确认暨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活动中,我区首批16名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待遇完成结算发放。
活动中,区医保局工作人员向我区首批16名重度失能人员家属发放了共计1.82万元的长护险待遇,并完成新一批评估,与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委托人签订了长护险服务项目确认书。活动还邀请市九院医护人员为现场重度失能人员家属及医疗康复机构代表进行生活照护、安全救护、医疗消毒等方面的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长护险服务人员技能,增强长护险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据了解,长护险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该保险制度立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被称为“第六险”。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区开始全面实施长护险制度,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该险种旨在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
“截至5月27日,我区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达26万人,共受理长护险参保人失能评估申请资料500余份,完成评估并符合享受长护险待遇条件的有近300人。”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周钊介绍,参保人在正式提出申请后,区医保局会通过资料审核、上门评估、集中评定、社区公示等环节,对参保人进行严格核查;核查通过后,参保人可根据失能状态、护理需求,在居家个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机构集中护理3种护理方式中选择1种;同时,区医保局委托承办机构与长护护理机构、居家个人护理个体服务人员按月结算和支付护理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或50元,以满足参保人的长期护理需求。
据介绍,申请长护险保障服务的参保人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按规定含申请当月连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24个月以上;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诊断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自行评估达到重庆市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的等级;与最近一次长护险失能评估结论时间间隔6个月(含)以上。
“下一步,我们还将从优化失能等级评估流程、完善服务项目内容、增加护理机构定点等方面出发,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逐步把长护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让更多的失能人员得到保障。”周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