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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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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要闻
宣传禁钓政策筑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作者:  浏览次数:2827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刘洪滔)3月1日至6月30日,我区禁捕区域全面进入禁钓期。为加强长江流域禁钓期政策宣传,日前,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在正码头广场开展长江流域禁捕禁钓集中宣传,倡导禁渔文明新风,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平衡。
  “从3月1日至6月30日,河边和其他天然水域不准钓鱼了,一旦发现要被处罚哦。”当天,执法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过往市民讲解禁捕禁钓的注意事项、水域范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公众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和理解,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不仅如此,执法人员还前往渔具店、餐饮场所等地进行禁捕禁钓宣传,呼吁相关经营者不得非法收受、加工野生鱼类,鼓励相关经营者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违规垂钓等行为,积极配合禁捕禁钓宣传。
  “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长江流域实行全面禁捕,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捕禁钓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员田力介绍,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针对全区天然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筑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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