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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9日
新闻内容
第一版:要闻
“坝坝舞”噪声扰民 下月起最高罚500元
 作者:记者 秦廷富  浏览次数:6755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可拨打110举报

本报讯 (记者 秦廷富)51日起,重庆将全面实施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其中“坝坝舞”扰民将被罚款,市民可拨打110进行举报。。记者在城南嘉陵风情步行街、老城步行街等地采访时发现,一些市民对这项规定尚不知情。

51日起,重庆市将全面实施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新《办法》确立了“社会生活噪声不得扰民”原则,即“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非机动车和手推车、滑轮车等机具,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均不得噪声扰民。”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从重处罚夜间排放噪声的扰民行为。这一规定也意味着,集会、跳坝坝舞等活动如果产生噪声扰民,就有可能被罚款200元至500元。

在市区,“坝坝舞”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休闲方式。记者了解到,“坝坝舞”的组织者很多是自购音响和播放设备,免费提供舞蹈培训,参加跳舞的年龄从20多岁到80多岁不等。大家都普遍反映跳坝坝舞好,可以强身健体。

14日晚,记者来到嘉陵风情步行街,这里有两队人马正在欢快地跳着“坝坝舞”。记者询问了几个正在步行街散步的市民,他们对新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知道甚少,而一些参加坝坝舞的市民也表示不知情。(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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