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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要闻
十二届北碚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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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区委批准,2020年5月中旬至7月下旬,十二届北碚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共派出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区政务服务办、歇马街道、水土街道、童家溪镇、澄江镇、柳荫镇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同时对歇马街道等5个街镇所属5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延伸巡察。近日,巡察组陆续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区政务服务办党组
  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前瞻性不强,发展方向研究不深。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助力北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乏力。对街镇公共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采购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执行程序不够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重业务轻党建,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党员教育管理缺位。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歇马街道
  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差距。超范围发放工会奖金。机关食堂管理混乱,存在廉洁风险。工程领域乱象丛生,存在资料作假、围标串标、比选程序不规范、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非在编人员管理使用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村(社区)议事程序把关不严。落实规范村(社区)干部津补贴工作要求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抓基层党建不力,“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对上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水土街道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乡村振兴推进不够有力,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够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超标准报销费用、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时有发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村(社区)管理不到位,落实村财镇管有差距。工程项目领域问题较多,监管缺位。管党治党不够有力,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差距,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童家溪镇
  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污水管网建设推进缓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突出。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工会活动开展不符合规定。对村(社区)管理不够有力。殡葬管理问题突出,存在较多漏洞。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党建资料照搬照抄。选人用人执行程序不够规范。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澄江镇
  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基层治理有短板,对村(社区)管理较薄弱,城乡低保、农村人饮安全、镇属养老机构等管理缺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村财镇管不到位。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一事一议”项目监管不力。选人用人执行程序不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节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紧。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柳荫镇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够彻底,执行村财镇管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时有发生。“三公”经费把关不严,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存在监管漏洞。管党治党不够有力,民主决策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党员教育学习不扎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差距。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梁亚荣,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章榕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反馈会,传达了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旭在听取十二届北碚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书记工程”来抓;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纪检监察组织不仅要整改涉及自身的问题,还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村(社区)党组织要履行整改直接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改到位、改彻底,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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