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洪明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刘向东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甘文杰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宗信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仕兵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邬 瑾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 隽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范宜民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柳荫人民法庭庭长; 陈安燕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韦 勇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甘 玲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 勇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郑洪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能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田志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向东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甘文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邬 瑾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刘 隽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柳荫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汪远学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李仕兵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林 琳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范宜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安燕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韦 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