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每年将有1500余户困难家庭受益
本报讯 (记者 曾晓隆 通讯员 谭定琴)记者日前从北碚区供电局获悉,从即日起,全区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等困难家庭,可到所属供电局营业网点,办理免费电量业务,享受每月10度的免费用电量,首次减免时间从2012年7月起算。
去年,市物价局出台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根据该政策,市电力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实行每月10度的免费用电优惠,免费电量的价格,与阶梯电价第一档价格(每度0.52元)相同。
据悉,困难家庭享受的免费用电计算方式为:每户每月用电量超过10度的,按10度减免;每户每月用电量不足10度的,按实际用电量减免,跨月不结转;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家庭,按两月共减免20度电量计算。
城乡困难家庭在办理免费电量后,对2012年7月至办理生效月之间的免费电量(2012年7月以后取得的“三证”,自证件生效日起算),可选择退现金,或在下一抄表周期自动转为预存电费。
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我区城乡困难家庭有1500余户,近2万人。实施免费电量政策,每年可为这些家庭节省90余万元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