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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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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要闻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嘉陵江北碚段干流及支流水域设立禁渔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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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护嘉陵江北碚段干流及支流水域内水生生态环境,恢复自然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嘉陵江北碚段干流及支流水域设立禁渔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范围。北碚区境内嘉陵江草街电站坝下至童家溪镇同兴村野猫沟江段之间的水域、璧北河澄江镇五一村高滩至澄江码头之间的水域、梁滩河歇马街道东风村白土坝至龙凤桥街道毛背沱之间的水域、黑水滩河金刀峡镇胜天湖至水土街道狮子口之间的水域。
  二、禁渔时间。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渔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长禁渔时间。
  三、禁止内容。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开展捕捞,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23-68867722(工作时间),023-68863568(夜间,节假日)。
  特此通告。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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