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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新闻内容
第A3版:综合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碚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竞争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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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水土流失区广大干群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按照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碚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9〕127号)的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开展2020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竞争立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要求建设主体积极性高,自愿参与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区土地已经流转或落实;建设主体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有一定的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和经济能力;资信度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奖补对象。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户、村组集体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以下简称建设主体。一个建设主体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以奖代补建设项目。
  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得好的项目优先选择。
  三、奖补范围。在水土流失区域实施一定规模的水土保持工程均可纳入奖补范围。包括治理规模达到100亩(含100亩)及以上的坡改梯、经济果木林、水土保持林、种草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主要包括生产道路、排灌沟渠、蓄水池、沉沙凼)单项措施或综合措施。
  四、奖补标准
  (一)修建的坡改梯、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和种植的水土保持林,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以《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渝水〔2014〕23号)为标准,经财政评审的单项工程直接投资费用的70%,自筹部分不低于30%;
  (二)种草、种植的经济果木林,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以《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渝水〔2014〕23号)为标准,经财政评审的单项工程直接投资费用的50%,自筹部分不低于50%。
  五、建设标准。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北碚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和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建设质量为合格及以上。
  六、建设实施方式及奖补程序。由经过竞争立项择优确定的各建设主体按照经批准的《北碚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协议内容和建设标准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按照我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有关政策进行奖补。
  七、申报程序。该项目实行面向社会公开竞争立项,各潜在的建设主体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按照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碚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北碚水〔2019〕157号)文件准备相应的申报资料。
  八、项目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开始时间:2020年1月17日14点00分
  结束时间:2020年1月17日14点30分
  九、项目竞争立项申报资料提交地点:北碚区水利局323会商室(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区政府三楼)
  十、申报项目竞争立项评审时间
  2020年1月17日14点30分
  十一、申报项目竞争立项评审地点:北碚区水利局323会商室(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区政府三楼)
  十二、联系单位: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联系电话:68860221。
  附件:北碚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
  下载网址:http://www.beibei.gov.cn/publicity_qslj/gzdt/gggs/60765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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